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20日以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以通迅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110462元。" 现拟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954646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为:"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27211.046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现拟修改为:"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38095.464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