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6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莫林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43,529,597.31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352959.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1,330,833.06元,200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0,507,470.64元。 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72,110,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2股,计54,422,09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计54,422,092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人数在第五届董事会5人的基础上增加1人,鉴于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原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现拟修改为:"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中有关董事、监事2009年度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于2010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五、九、十、十一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