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8月13日向全体监事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威海路489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叶焱章先生主持。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报中所载内容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1-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三)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监 事 会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