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惠泉啤酒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原持有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泉啤酒")无限售流通股股票873.08万股,占惠泉啤酒总股本的3.49%。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从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2月7日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惠泉啤酒股票274.11万股,占惠泉啤酒总股本1.09%。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累计出售惠泉啤酒股票实现投资收益2400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