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及章程规定,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授权竞买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用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股票作为质押物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12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 话:0591-83367773 传 真:0591-87110973 联 系 人:潘其星、林红青 邮 编:350005 特此通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 。 股东帐号: 持 股 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