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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接收进展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接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8月16日,公司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债务人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州造纸")及其他两家债权人福建省财政厅(简称省财政厅),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简称"信达公司")共同签订了相应的案件"执行和解协议书" (信闽资字[2010]41号),公司股东青州造纸经营性欠款用"以资抵债"方式偿还,提交法院裁定。2010年8月23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南执行字第15-8号),青州造纸所欠本公司、省财政厅及信达公司的欠款纠纷案由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执行,并按上述"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条款执行。有关和解协议及法院裁定具体条款内容信息,公司已分别于2010年7月31日、8月17日、8月25日作了详细披露,现将有关抵债资产的接收情况说明如下:
  一、法院对公司债权裁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及本公司执行申请,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公司债权裁定:1、将青州造纸经评估除所持有青山纸业股份之外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设备及流动资产作价355,861,300元,交付本公司抵偿债务;2、本公司将超出可获偿还债权的部分在扣减应支付的青州造纸职工安置补偿费等费用后余额175,050,189元以货币形式返还给青州造纸。
  二、抵债资产超出公司可获偿还债权的差额支付情况
  公司收到法院裁定书后,根据债权债务四方"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于2010年9月21日向青州造纸支付以资抵债接收资产差额款共计人民币17,505万元。
  三、抵债资产的接收
  公司已根据"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并对照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清单进行了资产的清查,并办理相关资产转让、开票和过户等手续。截止2010年9月30日,已完成财务并帐工作。房产、土地、股权、车辆等过户登记及人员接收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各资产的产权过户及接收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
  本次接收资产的价值及损益情况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解决股东欠款问题,彻底消除关联交易
  公司以资抵债接收青州造纸资产后,既解决了股东欠款问题,又实现了资产完整和资源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模效益和核心竞争能力。同时通过双方资产整合,彻底消除了关联交易。本次接收股东资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主营业务范围没有改变,所接收资产配套用于年产9.6万吨浆粕技改项目建设,将有效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整体资产效率的发挥。
  因本公司所接收的抵债资产部分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债权人对青州造纸所持本公司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相关诉讼未完全结案,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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