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26日上午在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20146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1.47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有才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穆良平因工作原因请假;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赵卫华因工作原因请假。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 审议《董事会2009 年度工作报告》 102014624 100% 0 0 0 0 是 2 审议《监事会2009 年度工作报告》 102014624 100% 0 0 0 0 是 3 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02014624 100% 0 0 0 0 是 4 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01954624 99.94% 60000 0.06% 0 0 是 5 审议《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6944627 100% 0 0 0 0 是 6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 102014624 100% 0 0 0 0 是 7 审议《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102014624 100% 0 0 0 0 是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进行的。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电力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本次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杨波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