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7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并认购其股份的预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芯片制造及其应用产业化"配股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本次增加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芯片制造及其应用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在对增加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芯片制造及其应用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尽职的义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主要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实质性变更。上述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能够进一步加快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芯片制造及其应用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全面推动公司在LED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均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