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8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见2010 年7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 年9 月3 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中市协注[2010]CP125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核定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8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