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自2010年8月25日至2010年9月6日止,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2,081,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至此,自2010年3月26日起至2010年9月6日止,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4,39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 本次减持后,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94,33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43.0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按照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