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自2010年3月26日起至2010年5月5日止,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本次减持后,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6,4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按照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