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韩献忠、罗会恒、杨 健,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核销坏账损失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