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关于属下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沙油库二期项目"的决议》(公司有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同意通过)。 一、 同意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简称"发展碧辟公司")在南沙油库一期西侧自有场地内投资建设南沙油库二期项目。项目依托相配套的港发石油化工码头,利用南沙油库现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43座油罐,扩建库容为31.15万立方米,主要储存汽油、柴油、溶剂油和燃料油。目前,该项目已获得广州南沙开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南沙油库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南发改项目[2010]211号),总投资约44,745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发展碧辟公司自筹解决。 二、 南沙油库一期自2003年底建成投产以来,通过引入BP公司先进的安全和业务管理标准,充分发挥南沙位于珠三角几何中心的区域优势,已成为珠三角最大的甲醇贸易集散中心和主要的油品化工品中转仓储基地之一,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二期项目建成后,库容结构进一步优化,总库容将达67.42万立方米,并将引入先进的工艺技术建设调油功能装置,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提升仓储业务附加值和市场竞争能力,确立南沙油库在珠三角石化仓储行业的领先优势,并为发展碧辟公司未来开展油品经营业务奠定基础。 三、 根据公司《章程》,此次投资实施"南沙油库二期项目"属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