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天化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云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云国资资运[2010]168 号),同意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体方案。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积极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