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电[2010]211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与发改价格〔2010〕78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分别对国产陆上天然气(川渝气田)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3元与国家统一运价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8元,并分别从2010年6月1日与2010年4月25日起执行。由于天然气是公司的主要生产原料,根据公司预测,执行新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与管道运输价格标准后,将增加公司2010年度生产成本约7000万元。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