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司股票从11月29日至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跌幅偏离率累计达到20%以上,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向控股股东和本公司管理层核实后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从11月29日至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跌幅偏离率累计达到20%以上,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本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10年11月1日书面承诺,三个月内没有涉及本公司的资产重组、整体上市、股份转让、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 本公司今日向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询问后确认,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日作出的承诺没有变化;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除已披露事项外,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