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杨登瑞先生主持,公司6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出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300万美元股权中的130万美元股权出售给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出售价格为4547.4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