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07月27日接到通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07月27日将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的本公司65,493,993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重新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期为一年。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