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于2010年5月17日-21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例行的年报检查,并于近日作出了《关于对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本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正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现已开始按照《决定》的要求研究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完成,本公司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