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应收表决票5张,实收表决票5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出售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0年12月11日 临2010-014公告) 监事会认为: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效提高公司的资产流动比率,对公司资金紧张局面有极大的缓解作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实施战略调整策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出售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