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0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 2010年10月11日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0年9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一)。 八、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0月8日、10月9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本公司证券部。 九、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股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1100 3、联系人:郭俊香、焦海华、侯晓勤 4、联系电话:0994-2724766 传真:0994-2723615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7日 附件一: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2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2010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089 特变投票 2个 A股股东 二、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73808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序号,如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或议项)均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的申报价格 对1-2项议案统一表决 99.00元 1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元 4、在"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三、注意事项 1、对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