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的通知,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要约收购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24号),该批复核准豁免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因现金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