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相关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8,447,964股,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0年12月28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兴龙实业办理了本公司21,000,000股限售流通股的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因贷款需要兴龙实业将持有的本公司21,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为新贷款做质押担保。 截止2010年12月28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148,447,964股限售流通股。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