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2号区内"变更为"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1号",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住所: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2号区内,邮政编码:511518。"现修改为:"公司住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1号,邮政编码:51151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0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拟定为1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1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提名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能独立、全面开展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提名,决定聘任禤振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个人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0年6月29日上午10点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会通知。 以上议案第一、二、三项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个人简历 禤振生,男,40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在广州正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