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风科技董事会已于2010年4月19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5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董事9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以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