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监事张迪请假,实际出席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200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0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9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200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10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0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