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为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 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为7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36,935.00万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贝龙",我公司持有其58.00%的股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期限一年的贷款,以及广州贝龙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0,000.00)、期限一年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贝龙注册资本3,5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8%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环保产品的科研、生产及销售服务,主要产品为冰球冰蓄冷系统、盘管冰蓄冷系统、水蓄冷系统、水蓄热系统以及燃油、气、电、煤锅炉及换热设备、环保设备、秸秆燃气设备及移动式动力站。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069.34万元,净资产5,845.04万元,当期主营业务收入6,094.29万元,净利润236.8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为广州贝龙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期限一年的贷款,以及广州贝龙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0,000.00)、期限一年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广州贝龙资信良好,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我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9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75,604.73万元的21.033%,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贝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广州贝龙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