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接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红柳床单有限公司(简称"红柳床单")通知,获悉: 2007年11月6日,红柳床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106,107,921股本公司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该笔股权质押现已解除,并已于2010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登记手续。 2010年12月1日,红柳床单将其持有的106,107,921股本公司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11月29日至2013年11月28日。 截止目前,红柳床单持有本公司股份106,107,92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29%,其中已质押股份为 106,107,921股,占红柳床单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