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7日在潍坊栗园大酒店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永利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及授权代表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没有发现侵害股东、公司和职工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和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和变更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章丘广电青鸟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以8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青岛智锦商贸有限公司,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另公司出售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30%的股权目前尚未完成。两项出售资产事项,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出售收购资产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磊审字[2010]第1103号审计报告中,认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此,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所涉及事项,公司监事会说明如下: 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几年的努力,公司资产得以夯实,风险得以释放,但由于公司在所处行业中竞争力较弱,在生产经营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虽然2009年公司通过出售持有的长期股权资产,扭转了公司亏损的局面,以及2010年2月4日公司投资设立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置业有限公司,准备进入房地产开发业务,但在短期内仍无法改变公司现状,短期内仍无法彻底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盘活公司现有土地的议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潍坊市新的城市发展规划中关于我公司所属两宗长期闲置工业用地可以进行商住开发的要求,公司拟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将现在土地予以盘活,逐步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经营班子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办理盘活公司现在土地的相关事宜。 7、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