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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1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于4月2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税后利润-240537531.7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3764964.9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4302496.72元。
    由于公司2009年度经营亏损,公司决定2009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向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数额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本制度全文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本制度全文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全文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本制度全文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9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70万元;2010年公司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200 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秋英、林硕奇回避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王祖裕先生连任期满提出辞职申请,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经过研究、讨论,决定提名费滨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独立董事更换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商标减值事项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申达"牌驰名商标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特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商标的价值进行评估,由于金融危机后市场环境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该商标覆盖范围内的部分产品获利能力大幅下滑,经其评估后的商标价值为43800万元(北方亚事评报字【2010】第035号评估报告),与账面价值比发生减值9200万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2、4、5、6、7、13项议案,有关该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另行通知。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4日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费滨海:男,1962年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党员,1982年-1993年在上海市税务局徐汇分局工作,历任税政员、科长、副局长;1993年-1998年在上海徐汇区对外经济委员会任副主任、主任;1998年-2003年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任副区长;2004年-2007年在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上海清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费滨海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年4月22日于江阴
    附件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费滨海,作为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费滨海
      2010年4月22日于江阴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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