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6名董事(公司董事共9名,其中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向公司的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3.5年,借款年利率为4.35%。(该款项来源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贷款,公司借款后将用于偿还置换向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天生港支行的年利率为4.86%的借款。) 特此公告。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