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在北京举行,全部5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常荣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0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