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8月24日,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中6,80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凤凰支行,质押期限自2009年8月24日至2010年8月23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该事项。 2010年9月27日,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3,712,6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6%,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0,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8%。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