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组建诸暨富润屋城东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出资3000万元,组建全资项目公司"诸暨富润屋城东置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并以该公司为主体开发建设本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的诸土出2010 年第30号B1-05地块。项目公司组建后,将B1-05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入项目公司名下,并由项目公司负责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证手续,支付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款及代征地款等所有费用。 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