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担保。具体请参阅公司2010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福州大通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贷款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授信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3、授信品种: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4、使用期限:12个月,自实际放款日期起算。 5、借款利率:短期贷款为年利率5.31%。 7、合同生效: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债务。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合同生效: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担保金额为18,988.53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81,488.53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