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及借款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担保,为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具体请参阅公司2010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上述两子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为福州大通担保 《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金额:法人账户透支额度人民币壹千万,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贰千万 3、期限:2010年8月16日至2011年8月16日 4、利率:透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为年基准利率下浮5%;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主债务人: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全部债务 4、保证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为江苏大通担保 《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南支行 2、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3、期限:2010年8月18日至2011年8月17日 4、利率:年基准利率上浮5%;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南支行 2、主债务人: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透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全部债务 4、保证期限:主合同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担保金额为1188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江苏大通担保金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7238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借款进展情况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亿元。具体请参阅公司2010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年8月11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有关当事人: 借款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 2、贷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3、借款期限:12个月 4、借款利率:年利率4.86% 5、借款用途:用于资金营运周转。 三、备查文件: 1、福州大通、江苏大通分别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2、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2份 3、厦门国际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