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名,监事方明先生因重要公务原因委托监事赵宝伟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会议由监事赵宝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审核意见如下: 1、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1年预算(商业计划书)编制纲要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湖北恒康双鹤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清算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湖北恒康双鹤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湖北恒康双鹤医药股份有限公司81.16%的股权进行转让。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09年重点项目专项奖励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