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О一О年十月二十日在北京国投贸易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69,938,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常俊传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中纺投资关于变更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169,938,677 169,938,677 0 0 比例 100% 0 0 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宋长安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重要事项进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