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会议情况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于2009年11月13日分别在厦门市海沧区文化艺术中心(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和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一楼会议室召开。债权人会议分为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务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公司管理人制作和提交的《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讨论和表决,出资人会议对公司管理人制作的《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和表决。各组债权人和出资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了讨论,表决通过了《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担保债权组:出席债权人共计18家,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7家,反对1家。同意的人数占该表决组比例为94.44%,所占该组债权份额比例为91.93%。 职工债权组:出席债权人共计1家,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家,反对0家。同意的人数占该表决组比例为100%,所占该组债权份额为100%。 税务债权组:出席债权人共计2家,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2家,反对0家。同意的人数占该表决组比例为100%,所占该组债权份额比例为100%。 普通债权组:出席债权人共计589家,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490家。同意的人数占该表决组比例为83.19%,所占该组债权份额比例为82.73%。 二、出资人会议表决情况 现场出席公司出资人会议的股东共9家,代表股份数187,090,651股;委托管理人投票的股东共9家,代表股份数591,600股。与会股东共计18家,代表股份数合计187,682,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6%。其中表决同意的出资人12家,代表股份187,599,151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经获得通过。公司管理人已于11月13日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09年11月17日 附:《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