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股送0.3股,即每10股送3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 股权登记日: 2010年5月12日 ● 除权(除息)日: 2010年5月13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1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19日 一、通过分红、送股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0年4月8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计, 2009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92,664,975.10元人民币,扣除10%盈余公积金9,266,497.51,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51,665,391.00元人民币,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5,063,868.59元人民币。2009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3919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每股面值1.00元),同时派发现金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共计119,599,200.00元人民币。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尚有未分配利润215,464,668.59元人民币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1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一般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税金,按税前每股发放红利0.2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 2010年5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 2010年5月13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14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0年5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0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送股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39,198,400 71,759,520 71,759,520 310,957,920 1、人民币普通股 239,198,400 71,759,520 71,759,520 310,957,92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39,198,400 71,759,520 71,759,520 310,957,920 七、公司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6087元。 八、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 67164267 3.咨询传真: 6715235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О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