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4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7日 ●除权(息)日:2009年7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3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09年6月26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09年6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本次分配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216,4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共计派发股利12,987,000元。 3、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7月27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7日 2、除权(息)日:2009年7月2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31日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其余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持公司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股;持公司流通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6元/股;持公司流通股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股。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4569688 传真:010-8457571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A3 邮编:100016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