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正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6月3日上午9:00在黄山风景区汤泉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继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所持股份数为228,008,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7%。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数为30,236,6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8,008,11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8,008,11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27,898,11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0股;弃权11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四、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28,008,11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227,898,11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0股;弃权11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六、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6,115,14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反对1,892,96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弃权0股。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相关报酬的议案; 同意228,008,11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228,008,11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喻荣虎、惠志强现场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