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名(其中国有股股东委托代表1 名),共持有公司261,488,657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61,447,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6,128.4万股)的72.38%。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并对所列议案采用记名方式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488,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温向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