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12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耀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04,652.37 元,经提取10%法定公积金,并向全体股东分派了2008年应分配现金股利,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09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222,791.13元。 2010年,公司"紫金城"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2009年度拟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五、《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包括两个:(一)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及残值率的变更;(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审阅相关资料和信息后认为: 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及残值率的变更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了同行业其他先进企业的标准,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一至第四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