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在福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董事陆益民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常小兵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左迅生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佟吉禄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常小兵先生主持,在听取有关事项的汇报后,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要求董事会秘书依据该报告编制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做适当修改并向市场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批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据此,双方互相提供通信资源租用、房屋租赁、电信增值服务、物资采购、工程设计施工、末梢电信服务、综合服务以及共享服务。 《综合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自2011年1月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题属关联交易事项,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批准联通新时空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新时空")与联通运营公司签署《关于相关电信网络设施的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联通运营公司将向联通新时空租赁其南方21省、市(区)的相关固网资产。 该协议及协议项下租赁的有效期为二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题属关联交易事项,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为上述交易事项之目的,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批准公司起草的《 关于关联交易协议事项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第三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认为:相关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