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8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10年第8次临时董事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常见问题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常见问题的通报》(广东证监[2010]155)号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情况,对照《通报》中列举的常见问题进行积极自查。经查,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内控机制完整有效,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未发现有突出的存在问题。同时,公司董事会还深入分析讨论并提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对策和方案。自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