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北广传媒集团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支持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工程的稳步实施,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基本建设市级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的函》(京财经二指[2010]546号)的通知要求,北京市财政局下达2010年第一批专项政府补助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北京市推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工程。此款直接拨付歌华有线公司,专款专用。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根据通知要求先记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在项目完工验收后,再按相关规定及批复意见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