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17日下午15:00时在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590,999,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4%。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祝向军先生主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支持融资产品的议案》; 决定在融资综合成本不超过相应期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前提下,以贷款权益相对应的汉荆段收费经营权价值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支持融资产品,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59,099.984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次会议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国藩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