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22日 ●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6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2010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形成的决议,谨定于2010年10月27日召开本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6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是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和五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fjgs.com.cn)及2010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0年10月27日前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出席会议前凭上述资料于签到处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91-87077366 传真:0591-87077366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50001 特此通知。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案 表决权指示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股东本人未对有关议案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