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5人,代表股份股1,177,169,86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2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3人,代表股份股1,113,320,16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2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2人,代表股份63,849,7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券商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785,53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票15,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369,03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397,3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反对票12,3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760,25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349,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反对票4,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816,6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90,92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反对票2,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876,74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62,582,589.65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19,166,266.33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607,133,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583,03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62,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524,23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结合公司2010年度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2010年度授信额度,授信总规模为183亿元,其中:综合授信额度36亿元,按揭授信额度147亿元。 公司授权董事长梁稳根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3,606,08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0%;反对票2,721,31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弃权票842,4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销售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2010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同意票153,489,8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4 %;反对票11,7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55,8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和推选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301,0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反对票9,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859,6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和推选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61,2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12,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896,3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0年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59,2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7,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903,3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45,5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104,9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19,3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资格和发行条件 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将在符合香港法律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60,4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149,7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759,6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2、本次H股发行概况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发行时间 在股东大会批准H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H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3)发行方式 本次H股发行为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惯例和资本市场情况选择,可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法律项下144A条款的国际配售及S规例的美国境外发行,以及日本非上市公募(POWL)。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60,4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148,3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761,0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3、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并授予全球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58,602,06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150,1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761,0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4、定价方式 本次H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依据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同类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进行定价。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60,4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148,3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761,0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5、发行对象 本次H股发行对象为境外专业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投资者。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58,6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150,1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761,0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6、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 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比例分摊。公开发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上市规则》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根据发行规模的不同,该“回拨”比例也可能存在变化,但取决于香港联交所的事先批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法律项下144A条款的国际配售及S规例的美国境外发行,以及日本非上市公募(POWL)。 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将优先分配基础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公司在发出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本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本公司股份的要约。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60,4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148,3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761,0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 同意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目的,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公众人士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191,0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44,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934,3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206,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25,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937,5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同意本次H股发行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司产品的产能扩大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 (二)境内外产业园建设; (三)境内外销售网络及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四)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本结构以及用于其他公司一般用途。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131,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票42,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996,6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141,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票3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993,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获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事项,具体内容: 1、授权董事会及获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H股发行及上市方案,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H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 2、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签署、执行、修改、中止任何与本次H股发行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承销协议和国际承销协议);聘请保荐人、收款银行、公司秘书及其他本次H股发行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与香港联交所进行沟通,以及其他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 3、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就H股发行及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本次H 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在不限制本议案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的一般性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批准保荐人适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排期申请表格即A1表格(以下简称“A1表格”),并于提交该表格时: (1)代表公司作出以下列于A1表格中的承诺: ①在本公司任何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期间的任何时间,遵守当时有效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一切要求; ②如果在上市委员会预期就上市申请进行聆讯审批的日期前,因 情况出现任何变化,而导致呈交的A1表格或上市文件稿本中载列的任何资料在任何实质方面存有误导性,本公司将通知香港联交所; ③在证券开始交易前,向香港联交所呈交联交所上市规则第9.16(12)款要求的声明(附录五F表格); ④遵守香港联交所不时公布的刊发和通讯方面的程序及格式要求。 (2)代表公司按照A1表格中提及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5条和第7条的规定批准香港联交所将下列文件的副本送交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存档: ①所有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呈递的文件(如A1表格); ②公司或公司代表向公众人士或公司证券持有人作出或发出的某些公告、陈述、通告或其他文件(如公司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5、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在本次H股发行上市期间,对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行使该项授权时仅限于根据H股发行的监管规定,对H股章程个别条款及文字进行调整和修订;H股发行完毕后,董事会可就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修改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报有关政府机关进行核准,及向工商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根据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7、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董事会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134,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票3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996,2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梁稳根先生及其再授权人士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力,具体办理该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142,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票24,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1,003,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审议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详见2010年5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三一重工2009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H股发行并上市前,公司现行 章程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5,79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反对票28,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1,347,3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累计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在扣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2009年度拟分配股利后,本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之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如有),由H股发行上市后的所有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5,436,32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反对票767,89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弃权票965,65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1日